东莞实施居住证新规:居住满半年才能办证
东莞实施居住证新规:居住满半年才能办证
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程癸键)在东莞工作、生活的非莞籍童鞋注意啦——日前,东莞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居住证的办理流程作出了相应调整,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需居住满半年,并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也就是说,以后在东莞办理居住证,其中一个前提条件是必须居住满半年。
今日(5月24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向媒体发布了通报,详细解释了此次调整情况。
通报指出,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国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严格贯彻实施国条例,根据省公安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东莞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居住证的办理流程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国条例规定,东莞市公安局调整了居住证的发放范围和条件。
(一)发证范围,居住证发放范围为全部流动人口。
(二)申领条件,按照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因此,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东莞市公安局通报指出,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在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申请后,需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如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等),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如何进行居住登记管理呢?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根据国家法律和东莞市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在东莞办理积分入学、驾考报名、机动车登记入户等事项时,均需提供居住证。因此,在东莞工作、生活的非莞籍童鞋,要认真对待公安机关的此次调整。如果你还没有申办居住证,首先就要抓紧到辖区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办理居住登记吧。
按照国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相回执和相片、居住登记回执(如已办理,未办理的以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一)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二)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三)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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